律师解答:
一、全州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色达县、石渠县、理塘县、稻城县调整为每月2100(每日97元)。
(二)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雅江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新龙县、巴塘县、乡城县、得荣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调整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二、全州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色达县、石渠县、理塘县、稻城县调整为每小时22元。
(二)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雅江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新龙县、巴塘县、乡城县、得荣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调整为每小时21元。
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