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城镇贫困居民产生的原因,民政部将四类人员列入“低保”对象: 一是原社会救济对象,主要为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二是家庭中有在职人员,但因赡养、扶养系数高或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差,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三是失业保险期满仍不能就业,并且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居民;四是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申领低保金程序如下: 1、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1)家庭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2)赡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3)抚养义务人收入证明;(4)其它有关证明。 2、申请人如实填写《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成员和收入情况按规定逐项核实后,加注意见并上报。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居委会上报的各种材料审核后,加注意见并上报。 5、县(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各种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并发给低保金领取证,有产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复核备案,对不符合条件者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6、低保对象每月到指定单位领取低保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