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近亲属盗窃行为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对于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与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其中是否构成盗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近亲属的态度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1、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2、“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综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近亲属盗窃除非当事人态度坚决,否则一般可以不按照盗窃犯罪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