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职工工伤康复住院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发放住院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所在单位因公出差的时候给予的伙食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这是在本地的医院治疗的情况。如果职工经过了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同时也报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同意,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地方的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的时候,单位应该按照本单位的职工因公出差时所给予的伙食标准报销职工在外地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以及食宿费用。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单位负责吗
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可以先行垫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治疗工伤的伙食有补助费吗
有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住院的伙食费是保险基金中的吗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在工伤赔偿标准中,相信您所问的应该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