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二、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
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力证据,无论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均是起到一个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者解除的证明而已。凭判决书就可以办理再婚手续了。
一、省内异地能办结婚证吗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异地结婚证办理需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二寸双人彩色合照3张(可在婚姻登记处当场拍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基层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基层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具体情况可向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以确定所需材料。
二、离婚判决书名字与现在名字不对怎么办
离婚判决书名字和现在名字不对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如果法院写错,到法院补正。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是同一个人。法庭判决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 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才发给离婚证。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都可以证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
1、离婚判决书和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请求法院出具裁定书,把当事人在判决书名字和户口,身份证上的名字写的一致。办理结婚证不需要看离婚判决书,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民政局复婚需要带什么
离婚后的双方,如果后悔想要复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申请。复婚手续和办理初婚登记的手续是差不多的,只不过需要将双方的离婚证或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带上。所以,办理复婚手续时,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办理复婚时,民政局会回收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为双方出具新的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