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婚姻起诉离婚需要出具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前需到居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然后携带起诉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向对方经常居住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支付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的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