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满十四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是违法的。与十四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无论女性是否同意,男性都将属于强奸罪。但是,十四岁以满至十六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视为犯罪。对情节轻微的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1、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与幼女属于恋爱关系,没有金钱交易,是自愿性行为;
2、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幼女年龄相差不足四岁;
3、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性侵犯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