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户是什么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二、贫困户补助标准
第一,有稳定持续的收入。人均收入不低于3200元。持续稳定说的是要有自己的产业或者门路,收入能够稳定。暂时性大额收入不算。
第二,医疗有保证。简单的说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贫困。
第三,教育有保证,学生能够上学,不能产生因没钱上学而不上学。
第四,住房有保证。住房说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问题出现伤亡现象。危房必须要经过危房改造。
第五,饮水有保证,必须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来水,饮水卫生有保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