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农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5)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缴纳办法: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款由经营者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应收缴机关缴纳。
个体工商户对经营情况负什么责任
个体工商户对经营情况负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经营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家庭经营的,应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如果是以家族财产投资,其债务应以家族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