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房屋来源合法,办理了《房屋产权证》。2)房屋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取得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或经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公司做出安全鉴定。3)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4)经营场所位置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的距离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5)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6)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7)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8)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9)安装使用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10)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
二、办理材料
内容包括:经营单位或合作、合资单位、合作人、经营地点、经营方式和拟开业时间。
一式二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属租赁房屋经营的,提供本项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属租赁房屋经营的,提供本项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
旅馆法定代表人资料包括(法人开具无犯罪记录)同时要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手指纹)。
验原件,收复印件。
闭路电视、视频状态监测报警服务系统,其中闭路电视硬盘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安装“全球眼”视频联网。
验原件,收复印件。
与现场一致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该业务未开通网上申请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镇街民政部门作出审查决定。镇街民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公安局大旺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条经营旅馆应当具备以下安全条件:(一)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二)旅馆位置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的距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三)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四)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六)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
第六条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七条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须填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旅馆建筑物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材料;(二)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材料;(三)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旅馆名称;(五)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资料;(六)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资料;(七)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八)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