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传唤执行谈话指是承办执行案件的法官或其助理人员,对被申请了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所做的,关于其有无财产,有何财产,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并告知其已经被申请了强制执行谈话。一般情况下是会形成谈话笔录文字材料归入执行案卷档案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