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作出的时间,因事故而异。有的事故原因比较单一,责任也比较容易认定,因此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比较快。但有的事故发生成因比较复杂,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会相对较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可以当场作出道路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书。
第六十八条 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认定时间可以中止,但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