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100万欠条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借条能否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取决于对借条性质的把握。欠条本身没有经济价值,不能进行流通交换,不属于财产范畴。但就民法而言,债务是记载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款合同。众所周知,债权是对人权而非对世权,只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代表了债权债务的财产利益,任何一方侵犯债务都应视为侵犯财产利益,可构成财产犯罪。但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来说,借条不能视为财产利益的表现,也不是财产。因此,盗窃借条原则上不能构成财产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