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没有所谓的担保期限。在担保担保中,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间,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