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属于重婚,但后来与原配偶离婚的,则在一方与原配偶离婚之后,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即是合法有效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现在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已经不再属于无效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