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应该是指的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在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与您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差不多的,只不过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的生效判决,至于审理时间也会按照一审程序的审理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下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此外司法实践中起诉法院的案件量也会对案件的审理时间有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