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看户口还是看籍贯
户口籍贯对上学基本没什么影响:1、如果说身份证是本地的就没有影响;2、如果说身份证以及户口籍贯是一致的那么,最多上学时可能就是本校学生或者是旁听生的区别;如果成绩优秀的基本没有影响,高考的话就需要以身份证所在城市考试,并且高考成绩受地方保护影响。
伤残鉴定是看病历还是看报告好呢
具体要根据出院时的整体状态来判断。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以鉴定时照的片为准。
帮信罪的判决是看获利还是看流水金额
关于帮信罪的判决是看获利还是看流水金额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帮信罪的判决是看获利还是看流水金额
帮信罪既看流水也看获利,最主要看的是获利,流水一般会作为参考,比如说获利金额小,不存在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这样的话,可以认定为属于情节不严重,一般可以争取缓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认定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帮信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帮信罪属于故意犯罪,明知他人故意实施犯罪。明知他人故意实施犯罪是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根据具体情形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与被帮助者有明确意思联络的明知。显然,帮助者与被帮助者具有事前的共谋或事中的意思联络,属于中典型的意识联络,帮助者具有明知是自然之理。
2、没有明确意思联络的确知。其判定标准在于对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具有较大概率的把握,并通过技术服务促成了这一行为,或者自身技术或工具只能专门或大概率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即可成立确知,这是刑法理论中典型的片面帮助犯。
3、没有明确意思联络的应知。
在对帮信罪进行判刑时,流水数额和获利数额都是需要看的,并且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进行判定处罚。例如具有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情形的,即使流水和获利数额没有达到处罚标准,也是可以认定为帮信罪进行刑事处罚的。
相关内容:对于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一、 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帮信罪取保后的判决,要根据是否存在违法事实而定,存在违法事实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对于犯罪分子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并不相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来处理。
如今回收土地是看土地大照还是看户口本
依据承包合同处理
现在回收土地是看土地大照还是看户口本?
下列情况国家回收土地:公共利益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