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车是以个人和个人贷款挂靠在公司有风险吗?
车辆挂靠,属于企业单位与个人的商业行为,属于市场经济,任何单位都无权干涉。但挂靠公司存在私吞卡友保险费用,或私下减少保额,甚至有部分“挂靠”公司与保险公司沆瀣一气,收钱后直接不为卡友购买保险,出事后再临时补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车在公司名下怎么转个人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需要的手续: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户办理流程: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__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二手车过户由排量、年限决定,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左右,2.0L-2.9L排量收费600元左右,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左右。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车在公司名下怎么转个人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需要的手续:
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需复印);
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过户办理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__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二手车过户由排量、年限决定,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
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左右,2.0L-2.9L排量收费600元左右,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左右。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条,行为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应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不同的地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公司有什么风险吗?
企业税收得风险有以下:企业不缴纳税收的风险、企业不按时缴纳足额税款的风险、以及税务发票风险;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定期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公司账户可以上个人名下吗
不可以的,也不受保护,是违反公司法和会计制度的。根据公司法的理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因此所有的财产应该是登记在公司的名下,而不是股东等个人,即使是一人公司也不允许。
《民法典》第六条,行为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应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