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陪产假:各地情况不一样7天至1个月不等。29省份已明确陪产假期限。最短为7天最长有1个月,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法定陪产假多少天?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
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以下列举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几个省市关于陪产假的规定。
(1)上海陪产假规定是只有晚育的夫妻男方才享有3天陪产假。
(2)河北晚婚晚育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3)重庆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4)深圳市新劳动法陪产假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5)广东省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陪产假10天。
(6)湖南省晚育的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7)山东晚育陪产假7天,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8)山西晚育陪产假15天。
(9)陕西晚育陪产假10天。
(10)湖北晚育护理假10天。
(11)江苏省晚育护理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