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被驳回,如果是裁定驳回起诉,案件没有经过实质审理,当符合法院受理条件时可再次起诉;如果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已经经过法院实质性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如果没有新发现的证据且已过上诉期,法院经不再受理此案件。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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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_x000D_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_x000D_
第二百一十四条_x000D_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_x000D_
第三百九十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_x000D_
(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_x000D_
(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_x000D_
(三)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的;_x000D_
(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_x000D_
(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_x000D_
(六)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