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收取标准是:
1、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专利评估流程: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3、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驻现场考察专利研发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4、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5、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
6、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