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资流程: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需要通过董事会议股东的决议,通过之后是需要通知到债权人的,三十天内至少要公告三次,准备好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回执、债权人名单、股东签订的同意书等等材料去申请办理减资。
所需材料:
1、公司减资需要材料有投资者申请书;
2、(原件)企业董事会决议;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