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二次追尾的,应当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大小。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实线行驶前车撞后车谁的责任
变道被后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即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
二、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是哪些
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电车逆行被撞属于谁的责任
骑电动车逆行被撞,如果车辆属于正常行驶的状态,则电动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