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分开的。即每人一个户口簿,户籍迁移的具体程序: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口档案中注销;
2、携带户口迁移证到即将落户的当地派出所户口,如结婚前迁往户口所在地等,如果没有合适的迁移地点,可以在迁出后暂时重新迁入原户口,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后,双方每人都有一本户口本,可以随时迁出,不受干扰和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