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0年度标准执行。
二、职工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为202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待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政策规定,分别依据公布的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对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公布的2020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关于申报二〇二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0年度标准执行。
二、职工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为202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待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政策规定,分别依据公布的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对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申报,本单位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低于2021年度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按2021年度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申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公布的2020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