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二手房交易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购买二手房时双方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可以在房产证登记上两个人的名字;出售二手房时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
一、夫妻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后的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支付全部房款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事先没有明确约定产权属于其中一方,无论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的购房人或房屋所有人是哪一方,无论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是否载明共有人,无论夫妻双方出资份额如何,该房产均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一方婚前出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证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
二、夫妻双方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是婚后买房,写夫妻两个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专业分析
婚后买房,是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即使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后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认为,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有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该项投资仅限于子女。
三、夫妻离婚房产无法再分割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先离婚再单独诉讼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还贷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存在还贷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