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义务教育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和公益事业,是每个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国家保障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实行“不得拒绝入学、不得辍学”的政策。因此,不给孩子上学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追究。如果家长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履行义务,如无效则可以采取罚款、强制措施等手段。同时,如果家长故意阻挠孩子就学,使其失去入学资格、严重影响孩子教育权利的实现,同时也会受到法律追究。此外,需要提醒的是,不仅是孩子的义务教育,大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等也应受到重视。因为教育是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协作共同推进教育才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