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哪些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组成部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哪些土地征收要国务院批准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哪些土地要经国务院批准
征收以下这些土地要经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多少钱
关于特殊津贴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国从1990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