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规定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
3、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当赔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