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缴纳年费时,可以享受费用单位减缓的费用内容如下:1、第1-3年的年费为180元/年;2、第4-5年的年费为270元/年;3、第6-8年的年费为360元;4、第9-10年的年费为600元/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