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