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大病补助有哪些
大病补助条件:
1、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应的医保报销范围的,并且是在定点医院就医的,就可以报销:
2,目前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90%,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
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二、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什么样的
第一条为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减轻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我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规范、完善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江西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07〕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3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赣人社字〔2009〕23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含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补充医保)是指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配套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其功能主要为对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
三、民政局大病补助政策是什么
民政局大病补助政策: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支持的孤残儿童;
4、因疾病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救助对象需具有当地户口,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报销医疗保险。
下列情况不享受医疗救助。
1、因打架、酗酒、吸毒、自杀、自残、违法犯罪和违反政策发生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赔偿责任人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
3、由器官移植、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保健、康复等支付的费用;
4、未经许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等;
5、其他不应享受医疗救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