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落户可走绿色通道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含工人技师)、具有执业资格人员或具有某项特殊才能、属该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所需的专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进入南昌人才绿色通道,先落户,后就业,并享受相关的人才服务。引进人才在市域内城区以外工作,凡在城区有居住条件,可在市区落户;对于南昌市引进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可不迁移户口,按本人意愿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市域内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南昌市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毕业后,可按学生意愿将户口迁往其工作单位所在地。
配偶落户更方便
凡具有大专学历、中级职称(含工人技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某项特殊才能的专业人员,在南昌市服务满一年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可随迁落户。凡本科以上学历、出国留学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可不受服务年限限制,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随迁落户;凡在南昌市投资兴办实业并已形成经营性固定资产15万元以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已投产,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和银行按揭购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私营企业业主3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捐资社会公益事业累计5万元以上,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准许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另外,在南昌市有合法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在市区连续居住5年、年龄不满50周岁可登记为常住户口。
知名企业员工可落户
夫妻两地分居,相互投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可办理户口迁入;凡在南昌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本地户籍人员享有同等政治待遇;凡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上市公司入驻南昌市,其员工均可落户。凡固定资产5000万元或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员工100人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录用、聘用和调入人员(含合同制工人和雇佣员工),原已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在南昌市落户。
外地务工者子女可就读
允许全市小学、中学在保证全市户籍人口义务教育的同时,可自主招收在南昌的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其招收方式、收费标准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允许在南昌工作的外地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设立个人账户。只要原单位同意,也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南昌市,其在原地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不得以户籍、单位所有制、职工身份等为由拒绝外地人员参加南昌市养老保险;外地来南昌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由于各种原因人事档案不能转移的,可由现工作单位向人事主管部门申报重新建档。人事主管部门应根据本人原始资料或外调材料为其重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