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时间是户口本登记时间。
落户时间是我们出生后登记户口时间的证明。一般来说,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就会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该时间就是户口本的登记时间。户口本上的落户时间就在“常住人口登记页”,常住人口页上面有一栏“登记日期”项,这就是落户时间。一般来说,只要不进行户口迁移,落户时间和出生后登记户口的时间就是一样的。
当进行户口迁移后,落户时间会变为人员户口从甲地迁移到乙地后的入户起算日期,引申为一切需要计量登记办证的事项,户口本的登记时间也会同步更改。一般在户口本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最底下一行“何时、何地因何迁至本址”处有迁入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户口迁入时间,也是落户时间。
综上所述,不管是否发生户口迁移行为,落户时间与户口本登记时间始终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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