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销售商品,交增值税,税率为16%:
1、如3000元是含税价,交税额=(3000/(1+16%))乘以16%=413.79元。
2、如3000元是不含税价,交税额=3000乘以16%=480元。
二、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商品,交增值税,税率为3%:
1、如3000元是含税价,交税额=(3000/(1+3%))乘以3%=92.7元。
2、如3000元是不含税价,交税额=3000乘以3%=9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