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未侦破的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_x000D_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