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毁弃邮件罪的量刑标准:
1、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毁弃邮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行为者必须实施擅自隐瞒、丢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毁弃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