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社保卡能当身份证用吗
社保卡不能代替身份证,因为身份证是国家颁发的有法律效率的身份证件,它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社保卡则是由人社部监制,各省人社厅统一制作发放,是社保参保人员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虽然社保卡不能代替身份证,但是社保卡的某些功能与身份证的功能相似。例如乘坐飞机、火车没有身份证,可以用社保卡向机场、铁路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明,用临时身份证明乘飞机、坐火车。
社保卡记录了参保人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因此是可以当做身份证来使用的。此外,社保卡激活了金融账户之后(可直接在发卡银行激活),还可以当做银行卡使用。
社保卡的用处多多,除了可以当作身份证和银行卡使用之外,还可以用于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明、护照、户口本、驾驶证、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军人相关证件等证件代替身份证。
二、社保卡包含哪些项目
社保卡包含项目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基本医疗保险;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4、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5、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