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是基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那么哪一方有利于判决哪一方。优先考虑,与之同居的子女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慢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同居的;因其他原因绝育或失去生育能力的;子女长期改变生活环境,明显损害健康成长的;没有其他子女,但对方有其他子女的;没有其他子女的,没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儿童。
一、孩子十岁以上可以改变抚养权吗
子女年满10周岁后,可以以明确表示与对方同居为由,起诉变更对子女的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变。对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双方都需要抚养,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具有直接支持的优先条件;对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处理:绝育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生活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因为寿命很长;无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与子女同住有利于其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不能治愈的传染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疾病,不适合与子女同住。父母一方享有直接抚养优先权的,可以认定子女由他直接抚养。
二、男人出轨孩子应该判给谁
男方出轨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的标准:
1、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