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允许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的参保人员,在同时参加两种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依法有权申请退还多余养老保险费用。退费标准是按照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总额计算,扣除已实际支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退回至个人账户。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同时也需要注意,该制度有一定的操作限制和退费条件,具体申请流程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宏掘判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蔽改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散橡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