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区戒毒一般驾驶证没注销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已经戒除的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