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到银行查询银行存款;
2、到基金公司查询股票、基金等财产;
3、到房管局查询房产;
4、到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
5、到被执行人家中调查、搜查财产;
6、到被执行人单位调查其工资收入情况;
7、到与被执行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调查双方账务往来情况;
8、其他法律授权的方式。
【法律依据】:
《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如前所述,申请人在立案后,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规定和强调申请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有利于申请人积极参与执行程序,积极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只是消极地等待、坐享其成,将实现债权的责任完全交由执行法院负责。
《被执行人(担保人)申报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法院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其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也必须如实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 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主要的做法有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进行询问由其口头申报,或通知被执行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