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身体是事业的本钱”,健康的体魄是一个人成事立业的基础。火热军营中的队列、体能、战术等科目,是力与美的完美体现,是爆发力和持久力的有机结合。部队严格的训练,能练就阳刚的气质、敏捷的反应、矫健的身型和结实的肌肉。一名合格的士兵能够做到站一个小时岿然不动,坐几小时笔挺如松,跑几公里感觉不累,加班一通宵依然精神抖擞。几年下来,一个弱不禁风的地方青年在部队也够磨练成一名身体强健、精神抖擞、英姿勃发的合格军人。
二、中专生会有一段丰厚宝贵的人生经历,绿色军营学习、训练、生活等丰富的阅历能够培养造就军人独立生活能力、吃苦耐劳精神、感恩担当品质,成为受益终生的立身之根、做人之道、成业之本。训练演习时的相互帮助、面对挫折时的相互鼓励,可以培育团结协作、热情待人的个人品德;站岗执勤时的尽职尽责、滔滔洪水中的并肩作战,可以培养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职业道德;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日常养成的礼节礼貌,可以培塑感恩父母、尊重家人的家庭美德;抗洪大堤上百姓感激的泪水,震后废墟里群众期盼的眼神,可以强化甘于奉献、乐于牺牲的社会公德。
三、中专生当兵与同龄人相比,当过兵的人纪律性强、责任心强,能吃大苦、肯干累活,为人踏实、值得信任。退伍军人在就业时,军旅生涯被视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十分认可的工作经历。退役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据规定给予就业安置、就业培训;对于自主创业的,还可以得到国家在补贴、贷款、减免税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进入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龄能够计算到工龄中,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公务员招考、村干部录用、普通高校招生和企事业单位竞聘时,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在录取时具有明显的政策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人,革命残废军人,退出现役的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