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绝写欠条的办法有:
1、如果债权人还没转账,建议双方签订欠条;
2、如果在债权人转账后债务人拒绝写欠条,建议债权人保存好转账记录,收集好微信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然后到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其还债;
3、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不一致的,到经常居所地法院起诉。
一、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处理方式如下: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务人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可以等到有能力偿还时执行。
二、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如下:
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
2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3、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4、 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