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失信人的,可以要求撤销原先的公司登记信息,并以不参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知情的应当承担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