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出纳离职不交接负法律责任吗
出纳离职不交接犯法,《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二、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
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三、不办离职手续有什么后果
(一)如果公司给员工上了三险一金,那公司也会把员工的保险扣下来。如果员工的档案在该公司,那也会被扣下。员工如果想要在同一个城市中找工作,那员工的新公司就没法给员工上保险。
(二)有些比较正规的公司,要员工以前公司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这个证明员工是肯定没的的了,不过大部分公司还是没有这道手续的。
(三)失业金的问题:如果是员工辞职,就没有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员工,就有失业金。差别就在于员工工作的公司是什么性质,以及领导的性格了。如果在员工的档案里填了这么一条由于员工无故旷工,并且不接受处罚,公司辞退了员工,那么员工以后会很受影响。
(四)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出纳人员的交接也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