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拿到离婚证最快也需要三十一天,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以后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过了三十天冷静期以后在三十天内在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
一、女方提出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手续
女方提出离婚,如果另一方也同意的话,需要去民政局办理以下手续:
1.男女双方带着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告知离婚冷静期;
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去领取离婚证。
二、没过30天冷静期第29天可以离婚吗
没过30天冷静期29天离婚不可以。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如果三十天到期后双方没有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就不会颁发离婚证。也就是说,办理离婚,冷静期必须是三十天,而且拿离婚证也需要双方一起到场办理。离婚冷静期的弊端是增加了离婚成本,同时浪费了司法资源,离婚冷静期过了以后,双方还需要共同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
因为在冷静期这段时间内,涉及到一系列的权利与义务会十分不明确,如果有一方在冷静期内恶意借款,另一方就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这时候夫妻关系没有解除,恶意的借贷明显是对另一方的侵犯,想要维护合法权益就要付出很大的成本。
三、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一般是当地的民政局,具体程序包括:
1、当事人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