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款有预付款、进度款、中间结算款、结算款之分。预付款是在工程建设开始前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和中间结算款是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结算款则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的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⑴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⑵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⑶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⑷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⑸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二、发包人拒绝结算工程款的利息起算点如何确定
发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审核结算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在审核期限届满后也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审核结算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怎样处理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程不合格,且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