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办理如下:
1、申请。想离婚的男女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发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经过离婚冷静期。如果一方撤销离婚申请,程序将结束;
4、经冷静期未撤回申请的,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6、发给符合条件的离婚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