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刑事案件的原则有: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审理原则,只有下列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2、公开审理的基本原则,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